各学院:
根据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黑人社函〔2019〕76号)精神,决定开展我校 2019 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
(一)申报条件
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职业道德,潜心一线科研工作,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年龄在50岁以下(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,具有创新思维,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、关键领域攻关。
(二)潜心基础研究,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能够提供新知识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促进理论原始创新,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
(三)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、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,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。
(四)申报产业创新类应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,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、关联度大、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,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,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(含项目、工程)支持的人员,特别是已经入选“千人计划”“万人计划”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。
(二)申报名额
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人。各学院限推荐人选1人。
二、上报材料要求
(一)申报程序
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工作,确定的推荐人选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,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。
(二)上报材料要求
1.推荐公函1份。说明推荐人选的个人及选拔情况等。
2.候选人情况登记表。电子版材料可从官方网站http://rsb.appms.cn/下载“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(2019.04.03版)”填报,生成后缀名为“.RPU”的电子数据。《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登记表》一式5份单独胶装。
3.各学院应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,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。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。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,取消候选人申报资格。
三、有关要求
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24日下班前,将上报材料送至人事处(主楼829室)。
各单位对在申报、推荐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。
联 系 人:关彦来
联系电话: 55190332
人事处